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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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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销售、批发、流通和农贸市场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管,加强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范围,加大整治频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城市环保工作总结(1)

  市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10多个荣誉称号,塑造了城市新形象,提高了城市知名度。随着城市的进步与发展,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市委市政府意识到,日益突出的交通污染问题将是我市一系列创先工作中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上一任市委书记蔡同志做出了重要指示,年7月起,市委市政府开展了全市范围为期三年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期间,市政府从交警、环保、武警、交通、城建、环卫、城管、警备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上街强化执法,对尾气超标、违章鸣喇叭的机动车进行查处。通过全市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以前机动车屁股黑烟滚滚,喇叭满街叫的状况已不再出现,市区内基本见不到汽车冒黑烟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下降了两个分贝左右。为巩固业已取得的整治成果,我市年起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交通污染防治工作。现将近年来我市开展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上一任市委书记蔡同志,到任做的第一件事是向机动车废气、噪声污染宣战,组织长达三年之久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新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富玉同志到任做的第一件事是向环境噪声宣战,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环保、工商、城管、文体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两任市委书记抓的第一件事都是环境污染整治问题,绝非巧合,是历届市委市政府对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高度重视的共鸣和反应。根据市政府年3月10日和5月11日关于交通污染治理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前期业已取得的整治成果,我市制定了年—年交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公安、环保、交通、城建、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市交通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并制定了具体整治措施。

  二、开展立法工作我市近年来结合实际先后发布实施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和《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法规,对把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噪声和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于年9月14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年10月23日正式实施;《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年11月14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年4月23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我市年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交通污染防治工作。在噪声整治方面,制作散发宣传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材料3万份,开展各类交通噪声污染宣传活动53次,有效地控制了机动车乱鸣喇叭和特种车乱鸣警报器的现象。年7月份起,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把“做大做强做精做美”的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为配合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栏目策划了一系列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报道,晚报、广播电视台以及驻市的多家媒体先后新开辟了《洁净、爱我家园》、《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建设新、迎接十六大》等多个专栏进行报道,共发表报纸专版3个、照片18幅、文字稿件245篇;广播电视新闻192篇次,制作两期专题节目。同时,各区、各部门组织人员在解放路、明珠广场、生生百货广场等举办咨询宣传日活动,在街道设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10月11日,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法规知识电视竞赛,参赛的单位有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局、市交通局和三个区政府代表队。通过这次电视竞赛,对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使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年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制了10万多份市区禁鸣喇叭的标志牌分发到全市车主,对我市禁止机动车乱鸣喇叭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

  四、具体整治措施

  (一)加强对机动车年检线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对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是交通污染防治重中之重的工作。市环保部门派员进驻检测线对机动车尾气监测把关,从总体上掌握全市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状况,抓好交通污染的源头防治工作。年共检测机动车28479辆,合格率86.65%,发放合格证24678张;年截止11月底,共检测汽车15800辆,发证14700张,合格率为93%;检测摩托车28600辆,发证27500张,合格率为96%;年检测汽车尾气13870多辆次,摩托车尾气28710多辆次,合格率86.2%,发放合格证36738个。

  (二)加大对机动车路检和禁鸣喇叭的执法力度-年间四个单位联合执法,进行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路检工作。共检测机动车2807辆,其中道路抽检机动车207辆,深入车队检测车辆2600辆;共查扣定线中巴汽油车改柴油车71辆;共对2500辆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含摩托车)进行了治理;年,共完成了机动车尾气路检抽查6060辆次,获有效数据11652个,首检达标率为63.6%。-年间共查扣违章鸣喇叭证照2400件;年市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约5000人次,查扣机动车乱鸣喇叭、整车噪声超标违章共1264起,罚款67600元,年检中治理喇叭超标的汽车932辆,摩托车1432辆;牵头联合警备区、武警警务处、市公安局纪检、卫生局等单位,设卡查扣特种车辆181辆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特种车辆45辆,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17副。

  (三)加快机动车的更新步伐-年间交警部门按规定报废汽车1100辆、摩托车1万多辆。交通部门共报废届满10年的出租车600多辆,更新出租车约500辆,更新的出租车排量基本在1.6升以上,带电喷技术,属环保型出租车。市公交公司报废车辆44辆(其中中巴30辆,大巴14辆),新购进中巴车120辆并已投入运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府办[]85号),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报废回收工作,防止报废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重新流入社会,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意义。

  (四)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市摩托车管理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告示》,采取如下措施:1、继续停止办理琼A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与迁入手续,但允许转出。2、实行中心市区摩托车限行管理。限制郊区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市区行驶,其他市、县号牌摩托车一律禁行;禁止排气量在250C以上(含250C)的摩托车上路行驶。3、对摩托车实行限期、限里程报废制度。4、严禁报废摩托车继续使用和上路行驶,违者一律查扣,交回收单位回收拆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下一步打算

  1、根据市政府年7月9日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制订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强整治力度,力争达到汽车年检尾气排放达标率达80%以上,机动车路检尾气排放达标率达75—80%,在市中心城区消除机动车尾气冒黑烟现象的整治目标。

  2、继续实施“空气净化工程—清洁汽车行动”的绿色环保工程。几年来,我市累计投入5亿多元用于燃气管道、液化气储配站和液化气供应站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液化气管理和供应系统。今年又投入近2亿元将东方、福山两地的天然气输入。目前公交、出租车“油改气”和建加气站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城市环保工作总结(2)

  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并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年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一控双达标”工作任务,年2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荣誉称号。从此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三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与时俱进,提出了把“做大做强做精做美”的发展目标,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创造优良的声环境是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优美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经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我市的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分别符合《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二类混合区标准和国家交通道路干线噪声标准(见下表)。市历年噪声监测表年度区域噪声(分贝)57.556.756.3交通噪声(分贝)68.268.368.1。

  一、开展环境噪声立法工作我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并于年9月14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年9月29日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法的修改和颁布实施对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年7月份起,为配合我市开展的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栏目策划了一系列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报道,晚报、广播电视台以及驻市的多家媒体先后新开辟了《洁净、爱我家园》、《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建设新、迎接十六大》等多个专栏进行报道,共发表报纸专版3个、照片18幅、文字稿件245篇;广播电视新闻192篇次,制作两期专题节目。同时,各区、各部门组织人员在解放路、明珠广场、生生百货广场等举办咨询宣传日活动,在街道设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10月11日,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法规知识电视竞赛,参赛的单位有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局、市交通局和三个区政府代表队。通过这次电视竞赛,对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使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年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制了10万多份市区禁鸣喇叭的标志牌分发到全市车主,对我市禁止机动车乱鸣喇叭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

  三、开展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年,为贯彻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等四厅局《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琼土环资76号)精神,巩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从8月份起,市政府部署了为期三个月的“中心城区街边店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市环保局、振东区、新华区、秀英区、城管交警支队、工商局、交通局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参加,按照“以分为主,合分结合,小联合为主,大联合为辅”的工作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8—11月份共开展联合执法17次,出动410多人次,查处224家露天卡拉OK及街边油烟污染餐饮单位,查扣音响影视设备293件、占道经营餐桌椅333张,环保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工商部门查处30家无证照经营业户,对16户罚款5500元,城管部门对违章单位罚款2900元。经过整治,街边路边烧烤明显减少;露天卡拉OK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的群众投诉明显减少,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年7月份起,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把“做大做强做精做美”的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再一次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为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富玉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亲自部署工作,要求思想认识统一到位,目标责任到位、行动措施到位、通力协助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能动性。经过四个月的整治工作,群众的噪声投诉案件从整治初期(7月17日—8月17日)的419件日均14件,最高一天曾达41件;11月下降到119件,日均4件。整治期间共检查建筑工地182个,责令补办手续的46个,缴纳噪声排污费21万元,罚款5.7万元;查扣机动车乱鸣喇叭、整车噪声超标违章共1264起;取缔了23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露天卡拉OK、影视放映场所,关闭了3家扰民的溜冰场,并对4家歌舞厅下达停业整改通知,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有所收敛;建筑工地基本上能遵守施工作业时间。

  四、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年7月起,市委、市政府开展了全市范围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期间,市政府从交警、环保、武警、交通、城建、环卫、城管、警备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上街强化执法,对尾气超标、违章鸣喇叭的机动车进行查处。通过全市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以前机动车屁股黑烟滚滚,喇叭满街叫的状况已不再出现,市区内基本见不到汽车冒黑烟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下降了两个分贝左右。为巩固业已取得的整治成果,我市年起继续极极稳妥地开展交通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在噪声整治方面,市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约5000人次,查扣机动车乱鸣喇叭、整车噪声超标违章共1264起,罚款67600元,年检中治理喇叭超标的汽车932辆,摩托车1432辆;牵头联合警备区、武警警务处、市公安局纪检、卫生局等单位,设卡查扣特种车辆181辆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特种车辆45辆,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17副,制作散发宣传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材料3万份,开展各类交通噪声污染宣传活动53次,有效地控制了机动车乱鸣喇叭和特种车乱鸣警报器的现象。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人员到位,交通污染呈降低趋势,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结果。

  五、开展对噪声的日常管理工作1、加强对市噪声达标区的监督管理。市二类噪声达标区面积20.99KM2,覆盖率达62.4%。三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中心城区街边店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和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等一系列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外,我市还依法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共完成建筑工地排污申报200多家,并核发施工作业时间许可证。加强对污染点源的管理,共完成对12家噪声排放超标的单位进行治理,总投资240多万元。2、努力完成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声环境,我局在日常管理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环保热线电话畅通,积极做好市民对环境污染信访投诉的查处反馈工作。年共接到群众环境污染投诉876件,查处847件,查处率达96.7%;2001年共接到投诉案件1527件(其中噪声1007件,大气类495件,水污染类14件,固体废弃物类5件,其它6件),查处1473件,查处率达96.46%;年共接到投诉案件1624件(其中噪声类1084件,大气类517件,水污染类18件,固体废弃物3件,其它2件),查处1513件,查处率达93.2%。

  六、下一步打算1、继续加强对噪声达标区的管理。2、继续扩大宣传面,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噪声污染影响到市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防治噪声污染除依靠政府的努力之外,还必须依靠广大市民的参与,因此,必须把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到社区,做到妇孺皆知,才能有效的控制污染。3、整纲建制,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噪声污染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两次联合执法不能解决问题,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专门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一套管理办法和措施,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联合执法,并使之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城市环保工作总结(3)

  为保护臭氧层、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年6月省人民政府决定逐步加快淘汰氟里昂,建立无氟省级区域,市政府亦发布了《淘汰氟里昂制冷剂告示》,认真组织落实淘汰氟里昂各项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绩

  (—)扎扎实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淘汰工作,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周经汉局长为主任的淘汰氟里昂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调拨了专门人员,配备了氟里昂检测仪器设备,给每位工作人员订做了制服、工作证。并制订了工作职能、检测中心测定氟里昂规程、检验中心安全规范、服务指南等管理规章。

  2、摸清底数、掌控全局。对全市、酒店、工厂、医院、商场等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进行申报登记调查,确定淘汰氟里昂制冷剂的数量和各单位具体淘汰氟里昂制冷剂时间,为力求统计数据的准确,采用自行申报和上门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共走访各类单位167家,其中:党政机关类16家,宾馆酒店类73家,工厂企业类28家,物业管理类25家,医疗卫生类8家,金融证券类17家。要求其单位做好氟里昂的更换工作,至今我市收回调查表128份,统计中央空调机组286台,制冷剂为R22的机组235台,占82%,制冷剂为R11的机组27台,占9.5%,制冷剂为R134a的机组13台,占4.5%,制冷剂为溴化锂的机组4台,占1.5%,制冷剂为R123的机组7台,占2.5%。

  3、淘汰氟里昂工作是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此我们邀请省制冷协会和更换氟里昂制冷剂技术依托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业培训。主要内容是淘汰氟里昂的各种公约、决定、告示;更换氟里昂制冷剂的技术要求;检查、测试制冷剂方法和手段。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对我国制冷行业及制冷剂的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有关物理化学特性有了基本的掌握,同时也加强了淘汰氟里昂制冷剂的信心与决心。

  (二)大力开展淘汰氟里昂制冷剂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工作初期,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共同主持召开了淘汰氟里昂宣传工作座谈会,通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介绍我国禁止使用氟里昂制冷剂的情况,要求新闻媒体做好淘汰氟里昂的宣传工作

  2、针对工作重点,我们将省政府、市政府、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及中心自编的宣传材料装订成册,赠送给我市近250家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相关企业。收到良好的成效。

  3、通过各种途经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通报淘汰氟里昂情况。(1)新闻媒体经常性刊登和播发有关氟里昂制冷剂污染的系列文章,使广大市民了理解、支持淘汰氟里昂工作。电台交通台专门对车辆做了2次淘汰氟里昂宣传报道;(2)在市区10条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淘汰氟里昂制冷剂的内容;(3)与省暖通空调制冷协会在市区里开展更换无氟制冷剂现场咨询活动;(4)在年审线上向司机免费发放车用宣传条幅,达到“车到哪里宣传到哪里”的作用;(5)在省电视台举办了首届“无氟省建设知识竞赛”;(6)先后在九中门口,乐普生商场前、人民广场、万绿园举办“环境警示教育展览”。在万绿园宣传栏出版了三期淘汰氟里昂专题。用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去教育人、影响人、引导人,让市民自觉自动的加入到淘汰工作中。

  (三)与公安车管部门共同努力,从年4月1日起,我市将淘汰在用机动车氟里昂制冷剂列入车辆年审内容。我局负责在省车管及市永成检测线、森那美检测线核发“省加装环保制冷剂标志”。目前我市已有17943辆机动车领取了“环保制冷剂标志”,其中10263辆机动车更换了R405A,7680辆是环保R134A,同时对2675辆机动车出具了“无空调机动车凭证”,顺利完成在用机动车淘汰氟里昂制冷剂工作。

  (四)我市中央空调机组主要使用R22、R11、R134A、溴化锂、R123五种制冷剂,其中,R134A、溴化锂为环保制冷剂,R11、R123属强制淘汰,但目前尚无理想的替代品,而R22属鼓励淘汰制冷剂,我们将中央空调机组的工作重点放在鼓励淘汰R22方面,一方面对我市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上门进行细致宣传、督促工作;另一方面与相关公司沟通协商,通过分期付款和零投入零风险的多种方式,减轻更换单位的更换压力,推动了R22更换工作的进展,目前我市共有77家单位基本完成氟里昂制冷剂的替换改造工程,对其中五家还进行了抽检,完成了验收报告。

  (五)多次与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查扣了一批不合格的汽车用制冷剂。年11月30日与省技术监督局、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联合执法,一举查处白龙路氯碱致冷剂有限公司仓库,暂时封存了一批不合格产品;年8月8日,与省质量技术监督总队一起对海府地区25家汽配商店进行检查,共查扣了8种共1513瓶不合格产品;年3月28日,与质量监督总队对和平路、海秀路10余家汽配商行、维修厂联合检查,暂扣了180瓶不合格产品,净化了市场。

  (六)加强对指定单位的监督管理,为切实让群众使用上真正的环保制冷剂,对全市24家授权更换氟里昂制冷剂的维修点,采取每月定期两次检查和两月一次暗访制度,加强对指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严肃查处。同时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每月上旬,我们都抽调专门人员对各更换单位报送的更换情况进行详细的汇总、整理、分类、统计,最后将当月的凭证使用情况及各项数据及时上报,以便省厅领导及时掌握情况。

  二、具体做法

  (一)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中心每月组织的政治学习,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防范失职渎职教育”等内容,并在我室内部进行集中讨论,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开展警示教育,取得较好效果,达到工作人员思想、工作、作风方面有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王丹青同志为能担负起上线发证工作,克服了恐惧心理,利用业余时间,学会了摩托驾驶,并顺利拿到驾驶证,圆满完成上线发证工作。

  (二)定岗位定责任定任务,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淘汰工作职能,将工作细化分解至每一名工作人员,定岗位定责任。每个月进行月总结、报告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同志予以表扬,未完成的给予批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责任心,大家团结协作,对工作任劳任怨、积极主动。

  (三)按照部署,循序渐进。我们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贯彻省政府建立无氟省级区域决定实施通知》部署要求,围绕工作目标,分三个阶段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工作经验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市已基本完成淘汰氟里昂工作,在中央空调方面,77家单位进行了氟里昂替换改造工程;在用机动车淘汰氟里昂工作,对所有上线年审的机动车都进行了检测,使用氟里昂制冷剂的车辆进行了替换,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之所以能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各级领导重视我市淘汰氟里昂工作。市委、市政府非常关注此项工作,成立了以王法仁为组长,谭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各部门关系,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执行淘汰氟里昂工作,下设的办公室则由我局周经汉局长亲自挂帅,中心领导更是亲力亲为,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难点,想办法出对策,及时解决问题,把工作落在实处。其次是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淘汰工作。淘汰工作涉及面广,仅靠环保一家根本无法完成任务。由于我们与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经常互相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各部门团结协作,共同解决出现的矛盾,才能使淘汰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市在用机动车的淘汰工作就是在环保、公安车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完成的。再次是我们也非常重视与格林柯尔工程有限公司、宝岛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技术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同时鼓励市场竞争,对符合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环保产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在办理各种手续时开绿灯,积极扶持其产品进入市场,并为其市场决策出谋划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市场良性发展,这同时也促进了我市的淘汰氟里昂工作。最后是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淘汰工作开始,我们秉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八字方针。不论是选择氟里昂制冷剂替代品,确定技术依托单位,还是授权监管更换氟里昂制冷剂的维修点、店、厂,都是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及省厅文件的要求严格筛选,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决不姑息,坚决予以查处,并即时通报,例如年7月25日,根据群众反映及当天的暗访结果,取消了6家违规维修厂指定更换单位的资格。各更换单位也自觉高标准、严要求自己的企业、职工,管理也日趋完善。

  五、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相配套的规章,把淘汰工作落到实处,虽然规定了淘汰的最终期限,但对超过期限尚未实行任何措施的单位仍未有一个具体的处理规定,致使绝大部分企业都抱持观望态度;

  (二)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影响,一部分企业对这个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淘汰替换工程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部分企业领导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对鼓励更换而非强制更换的制冷剂未予以足够重视;

  (四)替代品的质量、种类需要完善。

  六、明年设想(一)坚定淘汰氟里昂的决心,对做好今后的淘汰工作要有信心,同时要有打硬仗和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二)根据市新的行政区划,市土地面积扩大了10倍,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的协调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做好这项工作。

  (三)重新进行摸底调查,由于区域的扩大,有必要对四个区淘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查,以便制订新的工作方案,为今后的淘汰工作打好基础。

  (四)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知识。开展新一轮的宣传攻势,将其与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动,工作重点在我市新增的区域。通过在主要报纸上再次刊登《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氟里昂制冷剂的告示》,重申告示精神;对在淘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将在报刊杂志上或“六五”环境日时进行表彰,以带动其他未完成的单位等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

  (五)强化执法力度,开展大规模的执法活动,全市四个区统一活动,连续突击整顿,全面清理市场上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

  (六)对我市所有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将严格把关,其制冷设备必须使用环保制冷剂,否则,将不予以办理审批报建手续。

  城市环保工作总结(4)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自年9月起,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人大、政府的领导与关心下,不受换届、非典等客观影响,认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组织人员定方案、抓落实。建立健全环保执法配套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分解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职责和权限,汇编《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主要成效

  (一)汇编《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作为环保执法指南、工具书。要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遵循“行政职权法定”原则。弄清执法权限、依据、程序、时限和执法项目等基本问题。为此,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责,依次从单一主管、共同主管、协同主管和委托执法四个方面分别排序,认真收集、整理、分析,确认78部法律法规是我局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环境规划、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内容。今年1月份,我局组织业务骨干在南丽湖采取封闭式研究编写《手册》,经过多次自上而下的修改,自下而上的完善,于3月完成,全局人手一册。通过对《手册》的学习和使用,我局工作人员对执法依据清清楚楚,行政执法得心应手,既减少随意性,又不越权、不缺位,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二)出台新的《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办法》我局是市一次性塑料制品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针对年颁布的《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存在的处罚过轻、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执法依据不明确、操作性不强以及作为执法主体的我局无执法权、暂扣权等问题,联系工作实际,在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修改工作,于年12月以政府令出台了新的《办法》。新办法的出台有力地加强了“白色污染”的执法力度。今年1-6月全市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10812公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40650个,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今年我市将再次修订,提升为地方性法规。

  (三)促进了环境监察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环发141号)精神和合并琼山市的实际,按照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我局调整了环境监察机构,由原来一所一办六组调整为一监察支队两大队一办的现场执法机构,大队领导竞争上岗。一大队负责龙华区和秀英区工作,二大队负责美兰区和琼山区工作,按片管理。依据环境监察的法定职权,支队设定了4个领导岗位和30个执法岗位,细化和明确了执法内容和执法责任。建立起以法定责,以责定岗,以岗定人的责任机制。按照《全国环境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多渠道增加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投入,现有6辆执法车,配备了1台传真机、2部照相机、2台摄像机、5台计算机。

  (四)促进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完成。排污申报登记是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来,由于企业的不重视和管理的不到位、不规范等原因,该工作一直影响着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后,首先,我局明确了该项工作的执法主体是环境监察支队;其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对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掌握了《排放污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和《排污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填报技术规定》;再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申报通知》和《排污申报登记表》。今年以来,共有130个单位进行了申报登记。由于明确了法定职权和规范了工作程序,今年我市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五)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的建立。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我局修改和制定了26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行政执法项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人员的配置情况,按局领导、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三个层次,将所有执法项目和执法责任分解到3个行政科室、4个基层单位和61个具体工作岗位。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第二责任,当事人负具体责任,各级执法人员逐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新局面。初步体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基本目标以及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对执法失误明确了追究的责任。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的建立,不仅完善了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而且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权的使用。

  (六)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的提高。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执法行为,完善了执法程序,强化了过错责任追究,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我局报建项目审批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监测结果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排污申报登记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来信来访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二、主要做法

  (一)三个到位。1、认识到位。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新的工作,对它到位的认识是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局党组成员多次碰头分析研究,认识到: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提高执政水平,树立政府形象,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2、措施到位。这是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根本保证。根据考核标准和要求,我局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具体要求等方面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原先由原局长周经汉同志任组长,现调整为由林甫肄局长任组长,邢孔魁副局长、李林清调研员任副组长,机关行政科室及隶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邢孔魁同志兼任主任,抽调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我局将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始终作为每月中心工作的重点来抓。去年9月26日,组织领导成员到市国土海洋资源局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27日,请市人大、法制局专家来指导。建立督查制,制定了进度一览表和督查表,按照两表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协调工作制度,每月底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找问题,查原因,及时解决;建立追究制度,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则追究第一把手责任。3、责任到位。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任务及目标,关键在局属单位都要各负其责。去年9月2日,召开全系统工作责任分工会,明确隶属单位的工作责任,并逐级层层分解,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三个结合。1、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复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结合起来,同我市噪声污染专项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同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双赢结合起来,同加强遏制污染反弹结合起来,同“告别陋习,珍爱健康,保护家园”和开展优质服务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以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2、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善待企业、改善投资环境结合起来。审批新建项目,在热情服务的基础上要求提前介入、上门跟踪,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报建、咨询、投诉都要做到热情接待,一次性讲明报建所需条件、资料,答复全面、准确;对投资者申报的建设项目,不满足审查条件的,主动与业主联系和沟通,了解、指导项目操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技术要求较强的内容,深入到现场指导;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行政执法情况,不定期向企业、市民征求对生态环境的意见,在着力解决扰民热点环境问题中不断提高执法形象,为做大做强做精做美营造一个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3、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深化“三制”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进一步推行“三制”向上下延伸和政务公开的深化工作结合起来,使行政执法更规范。目前,我局重点抓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三)三个坚持。1、坚持以学法贯穿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过程。学法是知法的前提,知法是执法的保证,只有抓好学法,才能使执法人员系统、全面的掌握和运用法律。我局非常重视学法,集中学习了《海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海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理论。举办了3期法律培训班,进行公共法规考试、环保法规考试及《手册》考试,人人合格。通过学法,已达到三个效果:在学法中提高队伍素质;在学法中制定配套制度;在学法中规范执法行为。2、坚持以调研贯穿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过程。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法律知识多、执法范围广,操作性、系统性、实用性、规范性要求高,必须进行充分调研才能做好、做透、做精。尤其对以往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的方面,一个问题一个专题地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准教训,制定对策,才能达到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3、坚持以规范贯穿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过程。规范是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核心。《手册》编发了,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考核了,关键是在执行的规范上下功夫。法律仅赋予我们(执法主体)做什么,并不告诉我们怎么做,这就是一个如何做才能规范的问题。我局紧紧抓住以下几点:一是紧密联系执法工作实际;二是找准以往不规范的环节和问题;三是抓程序,机关抓审批程序,基层单位抓执法程序。通过抓程序这一环节,使职责、权限融为一体、系统规范,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创新性突破。

  三、几点体会

  (一)“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学法是基础。在这方面我们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执法必须懂法,懂法必须学法,若不学法就不懂执法的权限、程序、时限等,执法起来就会出现违章、越位、缺位等现象,就无法规范行政执法。我们在学习中完善规范,在学习中巩固规范,在总结中强化规范,力求不断深化、强化规范的内容和层面。真正做到:既严格又文明,既规范又高效,既公正又廉洁,既履权又负责。

  (二)“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人的素质是关键。规范建设,以人为本。围绕培育“四有”新人,着眼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试点工作以来,我局重视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3次培训,把思想教育渗透到执法人员中,渗透到环保执法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文明执法和执法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三)“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是根本。规范不仅靠制度,更要靠严格依法管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手软。按照法规来纠正违章,用文明来纠正不文明,否则,再规范的制度不从严管理,不严格执法是毫无意义的。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来,我们加大消除白色污染执法力度.上半年我局单独执法54次,出动人员391人次,出动车辆113车次,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7267公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6000个。组织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14次,出动人员124人次,出动车辆34车次,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3620公斤、发泡餐具34650个。非典时期,我们加强了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置情况的联合执法,对海南省人民医院、省农垦医院、解放军187医院、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废水超标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完成了整改工作。我们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的检查工作,对我市的2个自然保护区: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琼山永兴鸟类自然保护区进行联合检查,禁止在保护区周围上马新建污染项目,对存在的污染企业坚决取缔。我们还加强淘汰了高汞电池的执法力度,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仅半天就查扣了DC城、明珠广场等淘汰电池10400多个。监察支队上半年以来共接到环境投诉案件620起,已处理了600起,处理率达96.72%。这都是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严格执法所取得的成果。

  四、存在问题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法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执法主体,国家公务员才具有执法资格。但我局环境监察支队(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直接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性。

  (二)执法职能交叉问题。主要表现在白色污染违法行为上,出现多家单位罚款、没收等现象,影响了消除白色污染工作的开展。

  (三)工商“登记制”给环保执法增加难度。海南实行的工商“登记制”与“环保法”等国家大法是相抵触的(即先允许经营后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制”的主张是先上车后买票,可实际操作中又无具体限定:上车后谁监督买票,不买票的由谁监督补票。客观上已出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状况,而且有些还无法治理又无法取缔。不仅造成执法难度大,污染程度也极为严重,众多扰民的投诉热点多来自“登记制”的企业。建议重新审议“登记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四)环保部门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综合决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本系统环境监察、案件查处的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下步打算

  (一)边学习《手册》,边实践,边考核,边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以环境监察为中心环节,理顺、规范机关与基层环保执法的程序和责任。

  (三)加强指导。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城市环保工作总结(5)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业务指导下,我市“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建设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以专项综合整治和常规管理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工作实绩

  (一)出台新的《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办法》针对年颁布的《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存在的处罚过轻、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执法依据不明确、操作性不强以及做为执法主体无执法权、暂扣权等问题,联系工作实际,在征求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修改工作,于年12月以政府令出台了新的《办法》。新《办法》的出台有力地加强了“白色污染”的执法力度。今年1-6月全市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10812公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40650个,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加强执法,全面打击。消除“白色污染”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系统工程,针对现阶段市民环保意识普遍不高,“白色污染”制品使用面广泛等特点,我们采取联合执法和常规执法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与环保部门现场执法相结合、巡查和蹲点检查相结合,对全市各大小农贸市场、超市以及流动商贩等进行“地毯式”的执法检查。根据流动商贩送货不定时的特点,我们执法人员安排了早班和正常班两个班次,早班从早上5:30—11:30,正常班到下午6:00,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商贩。今年上半年市环保部门单独执法54次,出动人员391人次,出动车辆113车次,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7267公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6000个。组织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14次,出动人员124人次,出动34车次,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3620公斤,发泡塑料餐具34650个。

  (三)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扶持环保企业。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逐步摸清了目前市生产环保替代品的企业数量、规模、销售情况以及一次性塑料制品货源情况、销售渠道、分布情况,以及水产码头主要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店铺等一系列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替代品,提高产品质量,扩大产品销售量,降低产品价格;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企业。今年5月份在现场执法中,我们发现三叶大药房使用的是假冒伪劣环保产品,经取证,是安徽某公司生产的不可降解产品,我们依法进行了处理。目前三叶大药房已全部换上环保产品。对生产快餐盒的鑫健公司我们也进行了积极的扶持。

  (四)结合执法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消除“白色污染”,企业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是重要的一环,我们把宣传和发动群众,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海南日报》、《晚报》、《海南经济报》以及《省国土环境资源简报》、《政务信息》等大小报刊上刊登“白色污染”宣传报道上百篇,通过海南电视台、电视台等对消除白色污染工作和执法活动进行采访和报道,先后接受宣传媒体的多次采访。去年12月新政府令出台后,我们在《晚报》、《海南经济报》上进行全文刊登。同时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商贩我们坚持“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查处原则,先后向各相关单位及经营业主发送防治白色污染文件宣传资料上千份。目前广大市民已普遍认识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能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省、市领导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始终站在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把“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制当中;省政府开展的“海南省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优质服务月”、“告别陋习、珍爱健康、保护家园”等环境专项综合整治活动也把“白色污染”工作列入整治内容。

  (二)规范执法责任。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取信于民的根本,而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思想教育是先导,提高人的素质是根本。只有坚持经常性的行政执法学习和教育,规范行政执法,才能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仆意识,取信于民。我们结合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开展,重点组织学习《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办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手册》,通过学习使执法人员对执法依据更加清楚、明确,执法起来得心应手。在现场执法当中,坚持先出示执法工作证,告知执法事由,对第一次被查处单位先出示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宣传教育,再进行暂扣处罚,做到有理有据,既不越权,又不缺位,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三)团结协作,扎实工作。要全面消除“白色污染”,任务重,难点多,各地都处于摸索阶段,面对该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市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及时提出、讨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克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自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环保企业少,产品单一,可选性差。目前在我市市场上通过国家产品质量认证的一次性可降解塑料袋生产厂家只有一家,环保餐具企业也只有一家,且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小,造成了我市环保产品规格不全,可选性差,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缺乏竞争力,环保产品难以普及。

  (二)、法规不完善,回收机制有漏洞。1、无相应的鼓励回收政策。2、无专门的处置中心,无回收再利用设施。执法暂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面临无法处理的问题。3、垃圾分类尚未普及,没有完善的社会回收网络,给回收利用造成困难。

  (三)、“源头”管不住,污染货源难斩断。“白色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对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上进行了有力的打击,但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而真正的生产源头并没“管住”。据调查,我省大量的“白色污染”制品是从广东、广西等地进来的,港口、运输已成为白色污染的“源头”,“源头”难管,是防治中的突出问题。

  (四)、全省不联动,一市难治理。市是全省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集散地,仅靠我市孤军奋战,很难彻底凑效。各市县不统一整治,也是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五)各相关职能部门把“禁白”做为突击性工作,不纳入日常管理,被动地停留在一年若干次的联合执法或群众举报上,也是“白色污染”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消除“白色污染”,建设生态市不仅仅是经过三、二年的艰苦努力就可以一劳永逸的事情,它需要从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从政策法规的建设和完善,从政府部门的规范执法,到企业和市民的积极参与。下一阶段我们将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销售、批发、流通和农贸市场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管,加强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范围,加大整治频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一)对所有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厂商进行申报登记,全面准确把握该市环保制品的使用情况;

  (二)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各区环保局、环卫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职能,及时清理环境卫生,消除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视觉污染;

  (三)与广东海安等兄弟城市环保局实行跨区域合作,在源头上严禁“白色污染”进入我市;

  (四)拟进一步明确港监、口岸、交通等部门“治白”职责,完善对流通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管;

  (五)在水产码头每天派专人进行巡查,各农贸市场及超市以突击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大执法频率。

  (六)大力扶持环保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

  (七)组织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晚报、电视台进行专题报导和跟踪报导;在农贸市场、水产码头等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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