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精选13篇
随着时代在进步,宣传稿与我们不再陌生,我们可以去了解一下宣传稿应该怎么写的。宣传稿有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1
为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农村地区积极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期间,大队宣传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面对面宣传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向广大农村居民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影响和伤害,要求大家牢记交通事故的危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摒弃开车抽烟、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各类驾驶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驾驶行为,争做平安守法交通参与者。
同时,为方便广大农村居民进行业余学习,民警们还发放了《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以及夏季出行常识等宣传资料,并利用农村广播,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和一些农村道路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材料进行了广播宣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居民文明走路、安全乘车、守法驾车的意识。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初夏时节,气温升高,针对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大量出行。5月16日,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集乡街道,利用赶集日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向群众讲解安全出行小常识和近期发生在辖区内的典型事故案例,并与群众亲切互动,对农村地区常见的农用车载人、人货混装、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因一时疏忽造成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农村老年人、儿童等“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身边事、身边人”提醒群众注意交通安全,自觉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农村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常识,使农民朋友更加深入地学习了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掌握了大量行车安全防护技能,切实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近日,由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办、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的“美丽乡村行”走进乡宁县辖区农村,组织开展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结合近期农村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酒驾、醉驾、无证无证、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的危害性,提醒他们乘坐车辆出行时不要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和报废拼装车等存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引导广大村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最大限度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美丽乡村行”活动的`开展,零距离向农村人民群众宣讲了交通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农村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常识,使农村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学习了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掌握行车安全防护技能,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4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农村倾斜,规范农用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的出行,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广泛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主要重点宣传内容,提升农村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以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结合特点,针对宣传。大队在民警深入辖区乡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日常宣传的基础上,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农村典型事故案例,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文化水准的群众,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杜绝农用车和三轮车非法载人、报废车和无牌车上路、超速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让广大群众能够时刻关注自身出行安全。
总结经验,积极宣传。大队以播放摩托车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的方式,通过发生在周边老百姓身边的真实案例为缘起,重点对摩托车事故高发的原因、特点及常见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剖析,重点提醒驾驶人骑摩托车出行,要带齐相关证件并戴好安全头盔,杜绝无牌无证,依法文明出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民警们一边给大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一边认真听取村民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咨询等。
抓住时机,重点宣传。大队充分利用乡镇赶集人员聚集的时机,采取摆放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集市定点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公开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切实让“文明交通”宣传深入农村,有效提高农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扩大影响,上门宣传。为扩大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在农村中的影响,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介绍身边、周围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宣讲交通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农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对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者,送宣传资料上门,送说服教育上门,送整改意见上门,努力提高群众对摩托车、农耕机相关政策的知晓率,树立自觉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驾乘摩托车戴头盔、无牌无证不驾车等交通安全常识。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5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先后到大湾镇幸福村和大河镇裕民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0月24日,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六中队在大河镇裕民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形推动农村驾驶人及乘车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助推新时代平安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同时联合辖区劝导点工作人员开展劝导工作。
10月25日,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七中队利用“赶集日”,深入大湾镇幸福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宣传民警结合农村道路的`实际情况,通过面对面讲解、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行车安全常识。并结合“一盔一带”宣传主题,向过往群众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农用车、电瓶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和驾驶人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做到文明走路、安全驾驶,确保出行安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管理,形成以宣传促整治的良好氛围,为共同构建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管控力度,有效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19日,长垣警方组织民警深入常村镇朱寨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到群众身边。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讲解、悬挂条幅、观看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安全出行、酒醉驾、“一盔一带”等方面的交通常识,着重对农村地区三轮摩托车、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无牌无证,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并对群众提出的各类交通问题做出了细致解答。同时,依托强基行动、“美丽乡村行”等一系列活动,通过集中行动形成规模效应、集群效应,把宣传阵地建起来、大喇叭响起来、警示案例讲起来、安全意识树起来、法制意识强起来,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助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7
为切实增强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有效预防秋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28日,威海市交警六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走进草庙子大集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利用群众“赶大集”的'有利时机,向过往群众和商贩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详细讲解酒醉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速行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引导广大村民日常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安全出行。同时,民警结合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宣传农村道路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讲解了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典型交通违法危害和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安全头盔、开车系安全带的注意事项,提醒村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8
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0____年7月26日上午,围底镇组织镇道安办、应急办、派出所联合市交警大队、苹塘交警中队开展“美丽乡村行”农村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以当地农村赶集日为契机,民警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案例、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面对面向村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结合近期农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群众宣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呼吁村镇居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
下阶段,围底镇将以“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大力提升国道及沿线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筑牢辖区交通安全防线。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9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5日,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三桥新街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走进辖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与社区群众进行“面对面”零距离交流,为大家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着重对逆行、随意掉头、闯红灯、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了讲解,使大家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性。
最后,提醒广大居民在骑乘电动车或三轮车时要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安全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意识,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科普到每人每户,真正让遵规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春风化雨”、自觉践行。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7日下午,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来到夏镇托台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托克逊县交警大队民警围绕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向农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交通违法的危害和处罚依据说清、说透,重点宣传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广大群众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出行,全力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夏镇托台村村民夏代提汗·阿不力提甫说:“今天我们县交警大队民警们来我们托台村,给我们宣讲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观看了交通事故警示片,详细讲解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在骑电动车的时候戴好安全头盔,坐车时系好安全带。我回去以后给身边的邻居和朋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他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吾米提江·依力哈木说:“通过开展‘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农村群众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促使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不断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同时也为全力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11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涵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多措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
在警车引导下,该大队流动宣传车沿城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国省道、乡村道路,特别是一些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和村居,流动播放精心编制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及群众日常出行需要注意事项等内容,警示和引导广大群众重视出行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结合涉及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讲解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在国欢镇新坡村,民警针对该村红绿灯路口连续发生交通亡人事故的问题,向在场群众分析事故的成因及避免发生事故的措施,用血淋淋的事实,提醒交通参与者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了群众家门口,营造了“人人守交规、人人讲安全”的文明交通氛围,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12
“乡村要振兴、安全要用心”。为进一步保障辖区群众的出行安全,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7月1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三岔河镇黄狮嘴社区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队安宣办民、辅警以“一盔一带”“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为主题,针对社区留守的“一老一小”开展重点宣传教育。同时,民警根据社区群众农忙季节的作息规律及特点,联合当地乡镇政府、村委工作人员一起,采用走访、串门、拉横幅、面对面、大喇叭等方式,提醒群众不要搭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农用机械车辆,劝导大家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向群众讲解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搭乘“黑车”、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等典型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无视交规随意穿行马路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及责任认定,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有效避免生命财产损失,真正做到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此次活动,得到了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的一致好评。下阶段,大队将充分结合“一盔一带”、“美丽乡村行”等主题,持续开展进乡村巡回宣传活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篇13
“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行道往右靠,天桥地道横行道,横穿马路离不了”,“一慢二看三通过,莫与车辆去抢道。骑车更要守规则,不能心急闯红灯”。日前,馆陶县交警大队组织交警深入辖区各个中小学,为学生和老师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宣传课。这已经是开学来第三次到学校为师生授课。
今年,馆陶县交警大队重点把“进校园”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提高全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课堂上,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征,结合学生的出行特点和活动规律,民警分别从“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乘车”等几个方面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讲解了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安全出行常识。并有什对性地选择宣传教育内容,将道路交通基本常识、规范准则等知识通过图文并茂的课件、朗朗上口的儿歌、动漫视频、开心互动等形式多样地展现在学生们的面前。为小学生从小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民警还专门向小学生们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画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进行认真细心的讲解,并要求学生们回去做个小老师给自己的家长们讲一讲,看一看。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达到“教育学生、推动学校、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效果。努力在全县树立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意识。这次教育活动受到了学生和老师的热烈欢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馆陶县交警大队在组织开展交警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还将针对辖区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充的实际情况,科学调配警力,以“护卫天使”行动为依托,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台,重点保障师生交通安全,确保中小学生认真汲取知识,健康快乐成长!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稿13篇
上一篇: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稿10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