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民政工作的落实。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民政工作计划700字,供大家参考。
民政工作计划1
20--年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突出一个主题,打造两个平台,发挥两种力量,造就三支队伍, 保障三个群体,建设四个载体,实施五项工程,推进六项工作。
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
打造两个平台,就是全面开展、推进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设两个平台;
发挥两种力量,就是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两种力量;
造就三支队伍,就是建设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
保障三个群体,就是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建设四个载体,就是继续实施“明天计划”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启动“蓝天计划”、“霞光计划”;
实施五个工程,就是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国家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推进六项工作,就是强化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管,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民政建设,加快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区划地名工作,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区划、地名、界线、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是政府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体现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20--年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变更、驻地迁移及更名事项。组织开展了11条省界线、1500余条县界线的联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难点排查机制,及时调处了界线纠纷。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和要求稳步实施,地名设标工作继续推进,地名信息化服务不断拓展。
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到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提出了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着眼于区域发展和社会文明,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以文明服务为目标,继续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健全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的意识,审慎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工作,加强中长期行政区划研究,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县界联检工作,积极促进和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稳妥调处界线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推进县乡镇地名设标和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水平。
民政工作计划2
一、全面推进特邀颁证师颁证工作
完善--区民政局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库和特邀颁证师颁证日制度,并发布《--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颁证制度》。一是会根据具体情况每月安排固定日期颁证,以及在重大节日和喜庆日子为新人颁证,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二是颁证前,--区民政局会将具体颁证时间告知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同时会将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的姓名、简介、颁证时间在区民政局相关网站上公布,以便当事人可以通过结婚登记网上预约选择自己期望的颁证师为自己颁证,从而使本区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更加正式和隆重,使健康、文明、向上的婚俗逐步在全区蔚然成风,引导公众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
二、推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微信平台工作,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平台。
将婚姻登记处的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两项服务工作,以及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书、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管理和查阅婚姻档案五项业务工作,通过微信平台向广大居民公布,以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
三、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作。
通过婚姻家庭指导室的专业咨询师的干预辅导,使婚姻当事人从中受益,改善夫妻、亲子和婆媳关系,化解婚姻危机,促进当事人理性面对婚姻问题,促进家庭和谐。同时,继续以人民群体为中心,以创造和谐社会,建立文明社会生态圈的方向,进一步探索婚前的指导及家庭建设上模式与方法,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对经营幸福生活、提高幸福能力的宣传和普及,并采取婚前、婚中、婚姻危机全程辅导干预的工作方式,把幸福快乐真正送到人民的家里。
民政工作计划3
为了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以规范化建设工作为重点,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为婚姻家庭和谐做出更大贡献。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一)规范婚姻档案,录入历史资料。
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垦区各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检查,对历史资料录入完毕的,婚姻登记处已不具备继续保管档案的,及时与档案局联系,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加快历史档案的录入。对历史档案尚未录入完毕的,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录入。
(二)抽查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
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14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各登记处采取互检的方式,对不符合标准的限时完善,仍不能达标的取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三)加强培训,保证婚姻登记100%的合格率。
采取多种形式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创新工作、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教育培训,组织各婚姻登记处人员参观学习外地婚姻登记工作先进经验。
(四)加大婚姻证件管理的力度。
对各婚姻登记处购买证件时时进行监督,对作废证件统一造册,统一销毁。
二、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对修改后的婚姻登记软件逐步发放到各使用单位,及时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
(二)提高工作人员使用婚姻登记软件的技术技能和办公效率,实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双保管制,将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做好使用民政部婚姻登记软件及全国婚姻登记联网的前期准备。
三、文明服务工作
(一)努力创建文明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工作是民政工作最大的窗口,也是影响最大的窗口”。我们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李学举部长这句话的含意,不断提升婚姻登记的社会功能,发挥婚姻登记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在稳定婚姻关系、化解夫妻矛盾中的作用,努力创建文明婚姻登记机关。
(二)宣传易风易俗,倡导婚前健康检查。
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我们要宣传婚姻法,提倡易风易俗,婚事新办,勤俭节约的道德风尚,引导改变新婚夫妇举办婚礼攀比的世俗观念。协助政府部门出具健康检查通知书,宣传婚前健康检查对家庭及后代的重要性。
(三)创造优美的婚姻登记环境。
按照等级评定标准对登记场所进行装修,登记区域、候等区、颁证区设计更趋合理。
民政工作计划4
为全面掌握应急资源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局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拜政办发148号文件精神,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一、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研究,成立应急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救灾办公室。
二、目标要求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要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为人本、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努力为全局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的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地应急资源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更新县应急资源数据库民政局承担部分。
四、工作重点
1、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突发公共事件赢家救援工作科学决策、精确指挥、快速保障、高效实施的重要依据。局普查办要重点抓好落实,确保普查数据详实。
2、组织召开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对民政局应急管理资源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填写各类表格,要求真实、准确。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治区基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及县“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相关知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救技能技术竟赛,开展事故预防、逃生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5、组织收听收看安全系列的宣传图片,板报、培训班,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
6、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基层单位认真检查和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制度。
民政工作计划5
20--年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建设“阳光民政”为总抓手,加强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一是把实事办好办实。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落实综合救助制度列为为民要办实事项目,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低保月标准降低到1.8:1以内。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家庭救助管理系统,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成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救助窗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出台贯彻意见后,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救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主要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70%以上。三是规范管理。继续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开展以重新复核、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年度审验。全面建立区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健全核对机制,规范开展核对工作,逐步扩大信息核对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困难失能和高龄老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流浪乞讨联络点、联络员的作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委员会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继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村应急预案,指导乡镇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及时、规范报灾,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准确。落实《--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养老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41处,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全面完成“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农村幸福院重点抓规范,适时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建设年”活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抓完善,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重点抓运行。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创新养老服体系发展形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敬老院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1至3处试点,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培植1到2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围绕巩固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立足实际,加强军民融合体制建设,与驻区部队共同探索融合式发展模式和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经常化、特色化和标准化上狠下功夫,积极做好下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修订《--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补助比例;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看病、住房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轮流修养工作。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岱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推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时保质的完成好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16个城市社区要借旧村改造的时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商品化小区要加大办公房交付力度,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其他乡镇(街道)新增1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学习借鉴“2+n”社区管理机制,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培树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督导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确保50%以上村居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促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向社区延伸。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四是深化村(居)民自治。依法指导未完成换届的重点难点村完成换届;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章立制和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村委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区2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改造规范升级。根据省、市20--年全民惠民殡葬全覆盖政策,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培树典型,发挥其带头、宣传、教育、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提高依法管界水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普查调研,积极推进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完善“四公开一自愿”制度,做到阳光、诚信、优质服务。全面实施殡仪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推进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
(七)继续推进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关于慈善捐赠工作,区里不再专门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两个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完成20--万元捐赠任务目标。一是创新募捐方式。要依托慈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在宣传、劝募、救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社会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设立和慈善专项基金的落实工作,鼓励个人设立小额冠名基金;要积极推广厂矿企业和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在村(居)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捐赠活动。二是形成捐赠合力。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和农村三个募集重点,一方面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确保机关个人捐款不低于去年的捐赠数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地重点企业对接,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劝募力度,号召企业捐赠1天利润。同时动员基层力量,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群众慈善意识,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活动,鼓励引导农村群众捐赠,培育慈善募捐工作的增长点。三是提升慈善救助水平。要把慈善救助和综合救助结合起来,加强救助衔接,救助资金可先从慈善资金中列支;要加强慈善救助资金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以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加强对慈善资金流向引导;要继续规划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各项救助工程。同时区民政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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