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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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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钻孔灌注桩施工是当今公路桥梁及各种地基处理经常采用的基础工程形式,对于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你了解多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范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承建的 桩基工程的需要,现将该分项工程以包清工形式委托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法律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进行及工期如期完成,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桩基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 承包范围:

  1、机械钻孔灌注桩工程桩、深层搅拌桩。

  2、工程内容:包括焊条、桩的钢构架制作安装、桩位放样、挖埋护筒、桩机移位就位、钻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放、清孔、灌注商品砼、工程资料整理、、砼试块制作及原始资料收集和整理、钢筋试样焊接、负责桩位复核和桩基检测等工作。

  3、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 双方职责和义务:

  甲方工作:

  1、应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规划放样基准点、施工图纸,施工用电接通至现场,及时完善总线路和一级电器箱的架设及检修;施工用水接通现场,并设置足够数量的清水池以满足施工的需要。提供临时设施及场地,及时供应合格的材料。

  2、施工道路硬化能满足桩机灌注要求,如灌车未能开至桩机边缘,不能满

  足灌注要求的,甲方应及时铺设钢板等相应措施以满足施工要求。

  3、提供已审查合格的图纸、堪察报告、坐标控制点、水准点等技术资料;负责桩位及标高的复核,并及时邀约临理参加隐蔽验收;协调配合工作,办理签证手续。

  4、如现场钻孔漏浆严重时,提供造浆材料。如:黄泥,锯末等。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劳动组织与进度计划,现场场地布置图。

  2、桩位放线、放样;孔口开挖(包括地表1.5m以内障碍物清理);埋设护筒,桩机移位就位;成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校正,灌注商品砼,桩顶砼标高控制在1.5-2M,整个工序控制在桩基验收规范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桩基工程达到“瓯江杯优质桩基”要求。

  4、乙方需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5、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与甲方无关。

  6、场内泥浆必须排放到甲方指定的废浆池内,场地及时清理,孔口及时回填,做到文明施工,负责护筒废渣、泥浆分池废渣清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7、及时整理工程资料并上报。工程完工后提供符合温州市城建档案管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8、建立桩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责任责任制,乙方指派 为该项目工程负责人,配备施工员2人,放样员1人,资料员1人,电工1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每日报工程进度,每月25日前向甲方申报完成月工作量,负责工人的伙食安排。乙方工人不得打架、聚众赌博,如有发生,处5000元以上罚款。

  9、试块制作,钢筋试样焊接,原材料送检准备。

  10、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需要,乙方提供15台机机械钻机和满足进度所需简易钻机和搅拌桩机等所有机具设备,保证钻孔桩进场顺利开工。

  11、乙方必须认真施工,听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指挥,如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严禁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现象。

  12、协助甲方进行桩基动测及验收,负责桩位验收时桩头放线。

  13、保持场内整洁通畅,施工完毕时地面标高与进场时标高相符。

  三、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以第一根工程桩开始计算,双方确定工期为90个日历天。每延迟一天,甲方罚乙方元/天。

  2、若因地下障碍物、停水、停电等非乙方原因等引起的停工,由甲方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四、 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成桩包清工单价:钻孔灌注桩:元/m3(大写:壹佰叁拾元每立方米)。工程量计算方法:(按有效桩长+松散层高度)*桩身截面积计算。((不计充盈系数)松散层高度按1.2米计算。

  2、单根桩砼灌注量不得超过充盈充数1.15,非地质原因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泥浆比重一般控制在1.2~1.3之间。

  3

  / m3(大写:元每立方米)。工程量计算方法:(按有效桩长+空钻部份)*桩身截面积计算,空钻部份高度按空钻深度50%计算。

  4、付款方式: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下月初付工程量的70%工程款;桩完成或退场时付总价的80%,桩位验收、动测合格、资料齐全、桩基验收合格后再付10%,余下10%待±0.00施工完毕,无质量和安全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余额(乙方交工资表50%,发票50%,及时递交)

  五、 质量等级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GB50202-2002》第5、6条标准及《2001浙江G23》验收桩基动测结果符合合格标准,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所发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商品砼质量不合格引起试块不合格引起的费用由砼厂家负责,与乙方无关,如因试块制作原因引起试块不合格,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挖机开挖碰坏桩身及因原材料等其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六、 安全事项:

  1、乙方组织员工接受甲方必要的安全教育,保证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保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乙方必须要求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生产。

  3、乙方必须保证员工自身安全,由于乙方原因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七、 其他拟订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则按甲方规定向乙方处罚,桩基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2、打桩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办理暂住证、务工证等,办证费用乙方负责。

  3、乙方要负责严格控制加灌部分的高度,开挖后桩头高度超过设计桩顶标高2.5米以上,甲方向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4、泥浆应及时排放,因甲方原因致使停工、误工等不能正常施工的损失费用, 应按实际费用补助乙方,工期延误。

  5、双方配合共同搞好现场质量,安全、文明、卫生工作,并无条件服从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交当地仲裁机构协调,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完工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范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伊川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1.2 工程地点;洛栾快速通道西伊川科技产业园展厅北。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的全部工序。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当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 5% 计算,按天累计。

  2.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2.3执行):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2.6.1 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6.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6.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 合格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质量修复的全部费用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合同造价

  4.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河南富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业主洛阳豪晟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合同。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4.2 本合同总价: 实际结算。

  4.3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实际结算。

  4.3.1 工程量暂定为:实际结算。

  4.3.2 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

  钻孔灌注桩工程量按桩设计长度(以设计的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计算长度时不增加预留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3.3 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甲方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甲方、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3.4 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桩位测量定位放线、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钻机及辅助设备的机械进出场费、挖砌泥浆沟槽、拌制护壁泥浆、人工挖桩孔、安放护口管、钻机就位、调整垂直度、钻桩孔、钻孔取土及土外运、钢筋笼断料焊接绑扎、安放钢筋笼、吊放导管、清孔、灌注水下砼、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的控制、废泥浆的装卸外运清理堆置、填桩孔、 凿桩、资料、施工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所有相关内容,还包括由于工程原因引起的桩不能连续施工和按甲方指令移位或停机等待状态等因素、因孔壁坍落采取的应急措施费和多用砼费用、本工程周边管线和周边设施保护的一切技术措施费用、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文明施工、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4.4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原则上均由乙方供应。

  第六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6.1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 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7.1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7.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甲方责任

  8.1 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8.2 在开工前7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位施工图 壹 套,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

  8.3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4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5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

  8.7 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8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9 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提供现场现有设备、住房。配套费乙方支付甲方总价的2%。

  8.10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公生活方便,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

  8.11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责任

  9.1 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详细的施工进度划及其他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

  9.2 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 乙方材料运到工地后,乙方及时办理报验手续,甲方、乙方在进料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4 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的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

  9.5 由于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9.6 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严禁擅自处理。乙方在施工时由于非他人原因造成的桩断裂等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9.7 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者的安全。

  9.8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确保桩机的数量,并保证根据现场进度要求随时增加机械数量,但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9.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桩位测量报告,施工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

  9.10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9.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9.12 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13 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

  9.14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9.15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16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9.17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补偿。

  9.18 乙方队伍进场后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尚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9.19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9.20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

  a.身份证。

  b.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c.工作单位记录卡。

  d.健康证明。

  e.就业证。

  f.暂住证。

  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21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

  9.22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煤火炉 电暖气等取暖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9.23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9.24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9.2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26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9.27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

  9.28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

  9.29 乙方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和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9.30 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3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32 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33 乙方须在质监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第十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0.1 本工程无预付款。

  10.2 付款方式: 同主合同条款、甲方代扣税金及总价1%管理费 。

  10.3 乙方应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核准认可、且经业主认定工作量。

  10.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 14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5 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经业主同意后按主合同付款。

  10.6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壹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壹 套。

  第十二条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2.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3 份,其中原件 3 份,复印件 1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洛阳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12.3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4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3.1 保修期限:乙方对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开始算起。

  13.2 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48小时内落实维修工作并维修完毕。

  13.3 乙方对工程有永久维修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2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5 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14.6 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7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5.1 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第十六条 其它条款

  16.1 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防火协议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签订。

  16.2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6.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6.5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江西省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龙华世纪城A标桩基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华世纪城A标工程

  2、工程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凤凰大道南、槠溪北路东;

  3、工程概述:约900根钻孔灌注桩 (以现场施工为准)

  4、质量标准:优良

  5、承包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桩基施工,包括钻孔灌注桩设备调遣安装、搬迁与拆卸及钻孔灌注桩的定位、放样、开挖表土、成孔、清孔、检孔,泥浆循环系统并造浆、泥浆池的维护、处理泥浆(包括蓄浆池摊销费用)、钢筋笼制作、安装、就位,导管安放、混凝土放料、布料及振捣成桩,砼试块制作、脱模、编号及早期养护工作以及所有辅助工作、人员、机具、材料、设备等;包含根据桩基施工内容及现场情况可合理推断出来的内容和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所有工序内容。

  6、承包方式、内容:扩大劳务方式承包,包工不包料、包设备、包施工管理、包安全、包技术资料、包工期、包验收。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设计图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孔深,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和施工用水;提供钢筋笼制作场地与商品混凝土。

  3、按乙方进度的要求及时提供规格、型号、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钢材和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4、协助乙方进行桩位的放线布点、确定桩位,提供坐标与高程;

  5、提供钻渣、泥浆的排放场地(距施工现场不大于1Km);

  6、提供乙方的食宿场地。

  7、排除外界干扰,协调与当地的关系;

  8、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时组织已完工程的验收。

  9、甲方负责工程施工的关键技术工作和施工组织协调对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但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负责施工中的测量放样、试验检验;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组织对乙方的技术交底。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作业设备运行和材料保管使用的情况(但并不因此减少乙方的责任和相关义务)。乙方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处理,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应立即组织、配备精明强干人员进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甲方、监理报审;并及时安排先进的机械设备进场(必须安排至少2台桩基),确保在合同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指挥、监督,如不服从,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甲方有权指令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先施工试桩、锚桩,待检测合格后,再进行工程桩施工。每根桩在浇筑前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准备砼供应,并保证预订的砼数量必须正确。施工时要节约钢材、砼,桩孔的充盈系数大于1.0,小于1.2,超过1.2系数以上的按商品砼单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负责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设施,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5、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关于钻孔灌注桩施工规范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精心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随时接受监理等有关部门的检测、检查,为检测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按监理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其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与之有关技术资料,待桩基工程竣工后移交甲方。

  7、乙方进入现场,必须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隐患发生。乙方人员及设备在施工及进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相关主管部门、甲方制定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宿舍管理等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警告、罚款。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每次罚款50元、发生吵架每次罚款1000元、发生吵架斗殴每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以上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乙方应对甲方的材料负责保管与合理使用,不得无故浪费材料及水、电资源,如无故浪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施工工期:

  从接到甲方书面或短息通知起30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顺延(不可抗力包括水电路不通、重大设计变更、障碍物、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承建桩基础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钻孔灌注桩施工的规范和标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桩基A类桩)达到100%以上(以桩基检测报告为考核标准) 。

  2、工程施工各环节须经甲方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检验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供与之相关的资料数据。

  3、桩基施工完成后,由甲方负责确定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做桩基检测,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质量原因,而造成业主对甲方的处罚,责任及处罚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检测后,乙方施工的桩出现废桩、断桩、不完整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每根桩罚款20000元。

  五、工程量与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量:

  1、钻孔灌注桩工程量按实际桩长,即以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的长度;单价:直径1.2米以下的孔桩每米182.5元,直径大于等于1.2米的孔桩按方量计算180元/m3(严格控制施工图中桩底标高、超前钻数据不予计算);该工程钻孔灌注桩总造价约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

  2、以上价格除混凝土及钢筋材料外,其他与生产生活相关的零星材料(如抽水设备、导管,漏斗,场内电缆,碘钨灯,铁丝,木材,螺丝、设备所使用的燃油、润滑油、电力及修理、保养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二)工程款支付:

  1、桩基础工程完工后3天内甲方支付伍拾万元人民币给乙方;

  2、桩基础工程竣工检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价款的70%;

  3、完成正负零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余下的款项。

  六、安全、文明生产责任.

  1.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安全责任,必须遵循国家,交通部,建设单位以及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应加强对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交底,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电力线路,地下光缆,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情况,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由甲方负责统一发放,完工后收回。安全帽如有遗失,按实赔付。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5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施工人员在应注意施工用电安全,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用电相关的操作规章,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在项目部职工宿舍住宿乙方施工人员应注意生活用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线路,造成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钻孔和灌注桩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的地点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一旦因此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其他有关方面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

  6、乙方施工所需环保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进场的人员和设备不符合约定,影响了甲方总承包合同的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理出场,另行组织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的或在施工期间找理由、借口停工加价或拖延其工程量完成的时间,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伍万元人民币。因乙方管理混乱,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3、如有违约,造成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乙方须赔偿每天2万元人民币的损失,产生质量问题,按情节轻重进行罚款,限期整改。

  八、纠纷处理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擅自中断合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经济损失,责任方应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如因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仲裁费及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

  1、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

  2、本合同已包括双方关于合同主题的全部内容,并取代双方此前关于合同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洽谈所达成的一切陈述、信函、协议和协商。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或明确条款外,其他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承诺、保证、声明(含报价单),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司章后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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