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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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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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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1

简爱是个极为普通的女子,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才华,她只是单纯的相信一个信念:在爱情里,人应该是平等的。她的决不妥协为她等到了爱情,也得到了爱人的尊重。

简爱是可怜的,首先是个孤儿,被舅妈虐待,然后送进了收养孤儿的修道院,在修道院里,被老修女们歧视,被小伙伴们隔离,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去世了,简爱的人生,到此为止就是一出悲剧,可是命运,很奇怪,它总以你想不到的方式给你惊喜或惊吓,而这一切都是从你对待自己命运的方式开始的。简爱年满18岁,离开修道院,来到一座庄园,给庄园主的干女儿当家庭教师,慢慢的跟庄园主罗切斯特发生了恋情,可是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庄园主有一个妻子,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长期被锁在阁楼的最高处,直到简爱和罗切斯塔结婚的那一天,因为庄园主妻子的弟弟出来阻止婚礼,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妻子存在的事情。

经过一番内心的折磨与挣扎,简爱决定放弃这份爱情,因为罗切斯特的欺骗,因为罗切斯塔还有妻子,因为简爱不能忍受这份爱情里还有看似不平等的瑕疵。简爱悄悄的出走了。在访遍亲戚的这段时光里,简爱也尝试着重新开始,直到有一天,她的潜意识感觉罗切斯特发生了意外,然后不顾一切的跑到庄园里,她的第六感是对的,罗切斯特的妻子纵火,把庄园烧了,而罗切斯特在这场火灾中烙下了残疾,双目也失明了。

就这样,简爱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给无数在婚姻追求的路上俯首称臣的女子指明了一条正途:干预反抗,敢于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女孩,最终遇到的也会是愿意尊重你的男子。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2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3

《水浒传》这本书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根据历史故事写出来的一本小说。

这本书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场惊心动魄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作者充分暴露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

在《水浒传》中,塑造了许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等108个英雄好汉。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花和尚,鲁智深。他原名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在渭州为救弱女子金翠莲,他三拳将镇关西打死,被官府追捕,无奈之下,他被介绍到五台山当和尚,智真长老赐他法号智深。让他也有了安身之处,但他难守清规,于是大闹五台山。智真长老只好让他去投东京汴梁大相国寺安身,于是他在大相寺看守菜园,收服了泼皮,又倒拔垂杨柳,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后来在野猪林救了刺配沧州的林冲,最后上了梁山。

鲁智深的容貌和他的性格完全不同,他长的凶神恶煞,但是却有着爱憎分明,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嫉恶如仇,胆大心细的性格特点,这些特点,说明了鲁智深充满了正义感,让人在黑的封建社会中看到了光明。

金圣叹曾经这样评价过鲁智深,鲁达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心地厚实,体格阔大。论粗鲁处,他也有些粗鲁,论精细处,他

赤是精细。然不知何故,看来便有不及武松处。想鲁达已是人中绝顶,若武松真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处。说了鲁达许多的好处,让人敬佩鲁达。

鲁智深是我最敬佩的人物,他充满了正义和能量,是照亮了封建社会的一盏明灯。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4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

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

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蟋蟀是一个哲学家,它们似乎懂得这个世界的虚无缥缈,并且都能开盲目地疯狂的追求快乐的人扰乱。它们是土地的灵魂,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一粒生命,它们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天空更引起我的注意,更让我无比的热爱它们。

《昆虫记》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一片雄伟的巨作,真让我爱不释手啊!!!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5

从小,我就不喜欢看书阅读,但自从我看了《水浒传》之后,我就爱上了武侠类小说。

整本书“忠义”贯穿全文,它讲的是以宋江、吴用、卢俊义为首的一百单八将,也就是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官逼民反,在梁山上安营扎寨,占山为王,过上了丰衣足食,幸福安康的生活,但没多久,麻烦就来了。

朝廷来招安梁山泊,宋江忠心耿耿地说:“臣遵旨”。由此梁山泊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开始了歼灭辽兵的行动,而后又去“活捉王庆”、“征讨田虎”、“南下捉方腊”,在一系列的剿匪行动中,最后一百零八位好汉死的死,离的离,被人谋害的被人谋害。

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比较喜欢宋江和李逵。先说宋江吧,他出生于1047年,过世于1122年,所处时代北宋末年。他出生于晖城县水堡乡宋家村,他长得面目黝黑,身材矮小,平素为人仗义,孝义两全,好结交朋友,以“及时雨”而天下闻名。

一天晚上,宋江在寨里想接自己的哥哥和父亲上梁山泊,又不想麻烦兄弟,所以自己去了。他们在路上,碰到了官兵,一路逃跑,父亲便说:“把我留在这吧,反正我是老人,我不怕”。宋江毫不犹豫地回答:“不行,我不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的”。经历了官兵的围追堵截,他们终于回到了梁山泊大寨。

再来说一说李逵,他的家乡在山东芹州芹水县百丈村,兵器鬼头斧,小名铁牛,官职镇江润州都统制,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

有一天,李逵如愿见到了宋江,和宋江喝了点酒,随后宋江说想吃鱼,李逵一听,马上冲出门外,对着渔民们大叫:“谁卖条鱼给我呀?”渔民们见李逵像一个凶狠的恶鬼,都不肯卖鱼给他,李逵见状,挑起棍子就打——实在是鲁莽暴躁。

读了《水浒传》,我认识了一百零八位梁山绿林好汉,他们仿佛跃出纸面,对我说:“做人要做善良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受人尊重。”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6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7

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我早已烂熟于心。里面许许多多的人物,正面的也好,反面的也罢,都是值得人们去回味的。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水浒英雄?这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有人说一百单八将都称得上是英雄!那请问,时迁、段景柱那样的鸡鸣狗盗之徒,算得上是英雄吗?宋江,天罡之首,他算得上是英雄吗?虽说此人信义著于四海,但最后不顾众人的反对,为自己的利益归顺了昏庸的宋朝,他算得上是英雄吗?我觉得,算得上是英雄的,当数十万禁军教头林冲!此人原在朝廷做官,但又得罪了当时的大奸臣高俅,被发配充军,他能忍能让,浑身透出一股正气,他怎么不能算是英雄呢?刚刚上梁山的时候,当时的头领白衣秀士王伦处处刁难他,而林冲却一忍再忍,最终帮助晁盖火并了水浒大寨。这种豪气,真令人敬畏。每次梁山上大大小小的战役,冲在前面的是谁?总是林冲。经过磨练, 他成长为一位能文能武,做事直接,敢爱敢恨的英雄人物。林冲在梁山上处处谦让,以礼待人,礼贤下士,赢得了众人的好评,朝廷发兵征剿梁山泊,而冲在最前面的保卫梁山泊的,还是林冲。这一次梁山泊擒住了林冲的仇人高俅,而令人费解的是宋江却以礼相待。这些让林冲非常伤心,后来梁山泊归顺了宋朝,只有一个人没有归顺,那就是林冲,因为他没有忘记仇恨。这样一个有仇必报,能文能武,爱恨分明的英雄形象立刻让人心生敬佩之意。和林冲一比,宋江、时迁、段景柱等人还值得一提吗?

真正的英雄不仅要武功盖世,文略过人,还要有仇必报,有恩必答,爱恨分明,英气逼人而不失大将风度,林冲就是一个这样的英雄,这样的人才真正称的上是水浒英雄!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8

生活中,真的会有很多不经意的人,不经意的事和物。这些平凡的人,事、物,在我读到《珠贝》前,都是那么不起眼。《珠贝》这首诗写了珠贝的一生。置身在大海深处的它,多么渺小,却又是那么坚忍不拔,伟大。它死了,却把一生的光华给了珍珠。

珠贝,是一样多么平凡,不起眼的”陪衬物”。谁又知道,它的从前是那么地艰苦,它的一生却不为自己,只为培养出不属于自己的珍珠。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陪衬特”。人们喜爱美丽的烟火,但如果没有黑夜的陪衬,再美丽的烟火,也很难看见;人们喜欢新鲜的花朵,但如果没有绿叶的陪衬,再鲜艳的花朵,也会以变得单调无味;人们常赞扬荷花,但荷花没有它那难看的根部,它也不能美丽绽放……这么多“不经意”的“陪衬物”,它们却是如此重要,缺一不可。

这也让我想到一些事,一些人。看着校园里的美丽景色,谁会想到这是园丁的辛劳?看着台前表演者的风光,谁想到,台后制作人员对表演设计的辛苦?看着一个个海外学者的归来,谁能联想到它们最初的启蒙老师和父母给他们的道德指引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台上人的光鲜,多少人注意过幕后人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

“怀着纯洁的爱,置身在海的深处,浪里冲,沙里滚,忍受磨砺的痛苦。”珠贝,是那样渺小,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爱心,即使受尽磨砺也不夸耀自己。

“为思念一颗星宿,将无尽的柔情吐尽;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死后才一展灿烂的肺腑!”多少人死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一生,多么灿烂。他们如珠贝一般,把一生中最美的阳光,献给了世界。

关于读名著的心得体会篇10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可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先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一精一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悲痛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牲。”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一精一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可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当将事忘记,而是应当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此刻也有,异常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可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杯具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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