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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7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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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700字左右(精选5篇)

飘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嘉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700字左右,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飘》读后感700字左右篇1

“Tomorrowisanothr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飘》读后感700字左右篇2

这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读后感700字左右篇3

一身橙色的封皮,上面画着许多缩放的银色小花,花中央赫然写跳跃着一个醒目的大字“飘”。没错,这就是我今年暑假读的书《飘》——一本风靡全球的世界名著。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主人公是郝思嘉小姐。第一次见到它,我被这本书的封面、内容和情节深深吸引了,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现在想想,真值!

也许是第一遍看得太匆忙了,又没有细细去玩味,所以主人公在我印象中一直是自私贪婪、小肚鸡肠的泼妇形象。她为了报复卫希礼,不惜一切代价和韩察理结婚,让卫希礼后悔这么早就和媚兰订婚,而不和自己结婚。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象她预料的那样。不久后,她生下一子,取名韩寒卫德。这可怜的孩子一出生,他的父亲就死了,真是可怜至极!后来,由于生活拮据,为了生存起见,她竟然为三百元钱,去和她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老先生结婚,还骗他说:“苏纶已经和方东义结婚了。”亏她说得出口呢。

她接受不了媚兰,尽管媚兰待她不薄,把她当作姐妹看待,她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误解媚兰的好心,认为那是虚伪的,对媚兰发脾气,原因是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总之,刚开始在我的心中,主人公郝思嘉的心极其狭窄,自私跋扈,贪婪成性的女人。

可当我第二次阅读这本书时,我对郝思嘉小姐的印象发生了变化,仿佛她不再那么心胸狭窄,而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强人,当北佬打进饿狼陀时,她本可以和白蝶姑妈一起逃亡,或者回陶乐去看望生病的母亲,可她并没有这样做,媚兰正在生孩子,现在需要她,最终她留了下来。

郝思嘉一生只爱这两个男人,可她似乎并不了解他们。也许正是这种不了解,让她一如既往地爱着卫布礼,却一次又一次地辜负白瑞德,最后,当她终于认清卫希礼时,一切都晚了。

现实生活中,像郝思嘉一样的人还有很多,她们对自己拥有的不屑一顾,对自己没有的无比渴求,最后必定一无所有。朋友,请珍惜现在的生活吧!

《飘》读后感700字左右篇4

思嘉与别的女子好像一样却又是那么不一样。

她会像一般少女一样害羞,会跳许许多多华丽优雅的舞蹈,有爱慕的男子,满眼都是他的身影。她还有别的女子不曾有的果敢,她大胆又自信,不顾别人不理解的目光,也抵住了充满恶意的流言蜚语。

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明媚有坚毅,她有一张将一颦一笑都有极致风韵的脸,她也有男人们都惊叹赏识的勇气。

我佩服与那个与乱世中临危不乱的佳人,我佩服她说做就做的决然和魄力,佩服她追逐爱情的热烈大胆。

南北战争时,她所在的城市沦陷了,到处都是炮火声,稳健高大的高楼此刻显得那么脆弱,摇摇欲坠。

思嘉好像听到了楼下无数人逃跑的喊叫和密如雨的枪声,现在这里只有她和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和一个黑奴。其实她可以随着人流逃跑但是当媚兰说“你答应过他,要照顾我的。”时,思嘉没有犹豫的说“是的。”她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留下来,与这个她一直以来当做情敌或者朋友的女人面对无知的未来。

这是她的担当和坚持,面对的可能是生命的抉择但是她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留了下来。也许是她内心的善良让她无法抛弃一个身怀有孕行动不便的人,也许是因为她答应过艾希礼。

她是一个矛盾体,她自私,傲慢,却又善良,勇敢。她会用手段抢走姐姐的未婚夫却也会在危难时刻陪伴媚兰渡过危险。她爱而不得所以心猿意马,她深爱艾希礼却也深知他们之间的不可能。她不喜媚兰的温顺软弱,却在媚兰要生产找不到接生的人时,凭着聪明冷静的头脑让媚兰顺利生产。

她像一朵美丽散发着异香的花儿,美丽不可接近,危险却让人着迷。

无数人曾拜倒在她裙下,无数人曾爱她的青春,美丽,又无数人恨她的坚定,清醒。她是世间的独行者,可能没能完美的成为一个最好的女主角,却活出了她的颜色,不随波逐流不闻流言蜚语。

《飘》读后感700字左右篇5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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