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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莫言小说红高粱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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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莫言小说红高粱有感(精选5篇)

《红高粱》主要通过“我的奶奶”戴凤莲以及“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赞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红高粱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读莫言小说红高粱有感【篇1】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此刻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明白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读莫言小说红高粱有感【篇2】

高密东北乡是一块不安生的土地,不安生的土地上生活着一群不安生的人。在这里,积善行德往往不得好死,杀人放火反而发财升官。就是这样一块不安生的土地却是异常的肥沃,她经受墨水河的滋润,墨水河波涛滚滚不停,黑土地自由无尽的吮吸;太阳火红的照耀,黑土地贪婪地汲取。土地不知足地汲取天地精华与日月光辉,将能量聚集在自己的躯体里,使自己的面庞发黑,身躯发黑,心脏发黑,成了一片肥沃的黑土地。

这是一块自由不屈的土地,水淹不坏,风吹不散,日军的铁蹄踏不破,她不是吞声忍气的屈服,而是一如既往的坚挺,同生活在这里的汉子们共同地战斗着,她从不向谁屈服,从不向谁称臣,她永远都是高密东北乡一片自由不屈的土地。

肥沃的黑土地上生长着高傲不羁的红高粱,它们享受黑土地的哺育,根深不怕旱、杆高不怕涝、强壮风吹不倒,成了这片土地上最有优势的物种,也成了高密东北乡汉子们生存的依赖。他们世世代代种植高粱,吃高粱米,喝高粱酒,他们勤劳能干,他们是一群像高粱一样结实的汉子。

每到八月的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红高粱扎根黑土地得日月精华,受雨露滋润,颗粒丰满,楚楚动人。

这片黑土地上勤劳的汉子每年都能收获饱满而充足的高粱米,他们把高粱米磨粉做面,陈酿造酒,面做拤饼,酒来畅饮!

饱食日月精华,享受天地灵气的高粱米,经过这群勤劳汉子世世代代传承手艺的酿造,就变成了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这酒和醉人的酒不一样,这是不安生的高粱酒。

这土地和这酒把这群汉子滋养的不安生了,他们打破千年王法,他们藐视县官老爷,庄稼汉子扔了锄头便能舞枪弄棒,他们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上演了一幕幕的英雄悲喜剧。

这酒是高粱酒,这是自由不屈的黑土地陈酿的自由不屈的酒!

读莫言小说红高粱有感【篇3】

《红高粱》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主要通过 我的奶奶 戴凤莲以及 我的爷爷 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歌。

在迎亲的路上,他迈出了冲破礼教的束缚,轻轻地握住了 我奶奶 的小脚,像握住了一只羽毛未丰的鸟雏。内心萌发出人性之本能的爱意。在路上,出于对爱人的保护冒着生命危险杀了劫匪。在我奶奶三天回门的时候,杀死了有钱有势的单家父子。这些行为我们却可以看到这个男人嫉恶如仇、放抗礼教、血性方刚、敢爱敢恨的一面。

罗汉大爷凄厉地大叫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

孙五扔下刀子,跪在地上,号啕大哭。 日本官儿把皮带一松,狼狗扑上来,两只前爪按着孙五的肩头,一嘴利齿在孙五面前晃。孙五躺在地上,双手捂住脸。 日本官打一个唿哨,狼狗拖着皮带颠颠地跑回去。 翻译官说: 快剥! 孙五爬起来,捏着刀子,一高一低地走到罗汉大爷面前。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索索响。他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露出了一棱棱的肉

父亲对我说,罗汉大爷脸皮被剥掉后,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呜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孙五已经不像人,他的刀法是那么精细,把一张皮剥得完整无缺。罗汉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到地上,哭声震野。当天夜里,天降大雨,把骡马场上的血迹冲洗得干干净净,罗汉大爷的尸体和皮肤无影无踪。村里流传着罗汉大爷尸体失踪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竟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

看着看着,对书中血腥场面感到恐怖,同时积满了对日本人的愤恨。罗汉大爷是中国农民群体性格的代表,他们勤劳朴实,善良坚韧,但为了自己的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在国家危难之时,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心中激起了对罗汉大爷等中国农民的无比崇敬。

读莫言小说红高粱有感【篇4】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读莫言小说红高粱有感【篇5】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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