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前三节读后感800字参考(精选5篇)
《茶馆》则是老舍先生最成功的剧本之一,这其中的故事、人物以及语言都为人们津津乐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茶馆读后感,欢迎查阅!
茶馆前三节读后感800字参考【篇1】
今年暑假,我来到了北京,我们的首都,在这个繁华的都市中,原先的朴素美早已被高楼大厦覆盖,压得人透不过气。
只是,没想到,还能找到那么一个清逸的地方。
在雍和宫的某个小胡同里,有一个名叫一承的茶馆,与这个繁华的都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它的美,源于古典,源于自然。
那是一个仿古的四合院。红色的瓦片鱼鳞一般的铺在屋顶上。院子中间,是一棵枝叶茂密的石榴树,碧绿的树叶很容易能让人感到舒心。一把摇椅,放在门前,轻轻的摇曳着,一切都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亲切。更令我欣喜的是,这个暑假,我将在这里打工。
于是,从这天起,来访的客人总能看到一个身穿长裙的女孩,头发挽起。那个女孩,就是我,我喜欢穿长裙,因为它能让我感到一种飘逸,我也喜欢把头发高高挽起,却不知道为什么。
茶馆里,员工很少,除了我之外,只有两个姐姐,而且,客人也很少。所以,我总有种错觉,这里,不是一个普通的茶馆,而是一个世外桃源。虽然,它不是很美,但却可以让人感到温馨和满足。
在一个个的黑夜里,北京总是大雨临盆,可是在一承茶馆里,却总是传来阵阵悠扬的古琴声,是茶馆里的姐姐在练琴,她不是弹给别人听,而是因为喜欢,因为那是她的爱好。屋里,还有客人,他们在谈笑,似乎毫不在乎外面的大雨临盆。递上一杯醇香的绿茶,换来的是客人的微笑,这已足以。
不知过了多久,客人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虽有些困意但心里却总是暖暖的。
突然间,我觉得,幸福也就是如此简单。
茶馆前三节读后感800字参考【篇2】
老舍是旗人。
一度风光不再的旗人,在世事变迁中颠沛流离。于是那个盛世王朝消失了,消失得就像他们的一个梦。
从前读,不懂他语言里的韵味。那时只喜欢情节跌沓起伏的浪漫主义小说,而且往往还是长篇的;喜欢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情诗和早期左翼作家充满斗志慷慨激昂的希望。然后我突然很担心我老了。我开始喜欢看散文——无论是记事的,记景的,怀念旧时小吃的,看见院子前一棵树大发感慨的……所以我突然开始喜欢上有北京味的文字。有幽默,有自嘲,有不甘心,有时看了让人哭笑不得。
老舍出身贫寒,而作家习惯从自己熟悉的事物入手。于是上世纪初北京穷苦人家的故事在他的笔下一一展开。那是一个为了饥饿使母女都变成娼妇的年代,是一个父子都为了下一顿饭奔波的年代,是一个巡警谁都不敢惹遭遇兵变发现民众都是恶魔的年代。王利发最终吊死在了父亲留下的老字号茶馆里,莫非这正是一个逝去的时代最后的抗争?
政治教科书上告诉我们,并非时间先后就可以判断事物的新旧。新旧取决于大势,而新事物也不一定强大。总之一句话,被赶走了的就是旧事物,成王了的便是新事物。我们谁也无权判断,得等人家打赢了以后来编历史书,才能告诉你我们的王朝我们的时代有多么的伟大,是手心的花朵地平线上的朝陽灵魂的高歌。
直到这回,我才真正读懂了他作为“文学家”或者说是“人民文学家”的魅力。语言在他的笔下生活鲜动而不流于粗俗,生命又一次成为生命而不是在战乱年代惨死的蝼蚁。而你却可以清晰地看见他们的命运就是蝼蚁;不由自主地在时代的洪流中冲刷前行,一不小心便消亡不见。时代是英雄的时代,生活却是人民的生活。
他是个真正通晓了汉语的魅力和生活的魅力的人。
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有。她说,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杀。他的尸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投河。他笔下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的命运让人心酸,而他自己以为即将到来的美好社会却毁了曾经的愿望。
他心里有一个小小世界,装着自己的理想。然而他的理想太纯粹,与那个正在萌发躁动的国家的步伐不合。也许这就是旧式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关系——矛盾,徘徊,恐慌,却又心怀希望。他们以为新时代终于到来了,终于不必再在战火纷飞的夹缝中偷生。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自由地、无拘束地写作了,所以他们愿意歌颂新生活,让往事变成革命的炮灰吧……
茶馆前三节读后感800字参考【篇3】
我们学中文的学生们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党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虽然这个时代不算长,只是一个人的一辈子。这段期间中国经过了好多的改变,这时候,中国是灾难深重的。
从《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因为我在大学上了中国历史课,所以我觉得《茶馆》特别有意思。我们大学生念了好多政治家的书,但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学中国历史,尤其是从老百姓的观点。为了彻底地了解中国历史,我们应该学文学作品,虽然我念了好多历史书,但是没有一本象《茶馆》那样,给我那么深的印象。(www.lz13.cn)我以前念了一些有关中国政府贪污的情形。但是到我看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污到那么厉害的程度。
美国人不容易承认共产主义有好处,现代的中国跟旧时代的中国无可比拟,在老舍先生的《旧时代的画卷》里,挨饿的人很普遍;卖女儿的人多,虽然我没有看见过很富有的现代中国人,但是我也没看到很贫穷的中国人。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是值得赞许的。
除了学中国立时以外,我也享受了学老舍的文学作品,他写得太好了,而且真有地道的北京味儿。我真羡慕他的写作技巧和才能。他能包括那么多人物在一个短话剧里。每一个人的性格分别的很清楚,他们说的话也明显地表示他的社会地位。
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特别对女性人物有兴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康顺子,所以我很高兴地演那个角色。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我:“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也觉得木坤演得非常好!)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我们学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从王掌柜的台词里,我学了一些客气话,他专门说客气话;他自己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所以,我现在知道一些话;比方“我的脸上有光”或者“那儿的话”,我听到新加坡人用这两句话,所以我学到的东西真有用!
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还有一些说法我以前没听过的,比方说人人常称呼“某某人的妈”,当然这也表现出大家对女人的看法:中国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孩子!我想如果人叫我妈妈“禾火 王利 的妈”她一定会生气。我们现代的中国女人坚持我们有自己的名字!
茶馆前三节读后感800字参考【篇4】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儿时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确不坏)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换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茶馆前三节读后感800字参考【篇5】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茶馆前三节读后感800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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