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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学8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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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学800字以上(精选5篇)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下面是由小编精心挑选的精彩范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读后感大学800字以上精选篇1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而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亦是一个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读后感大学800字以上精选篇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读后感大学800字以上精选篇3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而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而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到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读后感大学800字以上精选篇4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读后感大学800字以上精选篇5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 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 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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