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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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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水火无情,火灾一旦发生就会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防患于未然才是正确的行事之道。你了解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篇一

  尊敬的全州各族人民: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态环境,它对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低噪音、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洪涝灾害、美化环境和陶冶我们的情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迪庆州地处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的青藏高原东南缘,是国家“两屏三带”十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沙江流经我州境内430公里,澜沧江流经我州境内250公里,从而使迪庆成为了重要的生态屏障区、水源涵养区和资源富集区。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是迪庆最大的资源。迪庆之所以是世人向往的香格里拉,核心就是生态环境的不可比拟和无法复制性,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届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不懈的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迪庆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建设“绿色迪庆”的重大战略意义,把建设“绿色迪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治州方略,举全州之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森林更繁茂、环境更优美的迷人香格里拉。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力度,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增强防火管护能力,是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共同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我州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5月30日为我州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严禁在森林、新造林地内从事下列活动:烧蜂、烧山和使用枪械狩猎、实弹演习、爆破作业;使用火把照明、吸烟、烤火、烘烤食品和野炊;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烧地埂、烧灰积肥、烧炭;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是一项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直接危害森林、牧场、乃至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的安定,而且对全球性气候、植被及生态环境的间接影响,远远超过其直接损失。因此,森林火灾被世界列为八大自然灾害之一,森林火灾问题越来越引起全人类的广泛关注。

  2013年至2021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火灾案件86 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9起,查处林政案件77起。在破获的9起刑事案件中野外违规用火的较为突出,其中烧荒引发火灾的有3起;小孩玩火的1起;电线引起的1起,其他违规用火的4起。在查处的77起林政案件中,较为突出的仍然是野外违规用火,其中取暖做饭的49起;电线引起的18起;野外吸烟的4起;上坟烧纸的3起;烧荒引起的2起;小孩玩火的1起。

  森林防火工作已经与我们每位公民紧紧联系在一起,切切不能忘记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保护森林,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近期全州境内依然干燥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公安机关提醒全州各级干部、各族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源入山,提倡文明祭祀,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大家携起手来保护我们共有的绿色家园,让迪庆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森林更繁茂、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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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x月x日

  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篇二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市人民引以为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对此,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当前,全市森林火险等级一直维持在四级以上,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市政府希望,全市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电猫捕猎。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7507119、12119报警。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去,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铜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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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x月x日

  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篇三

  广大市民朋友: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林内草木干枯,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集中,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21年春节期间以晴朗高温天气为主,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朋友告知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我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2021年1月24日至2月7日定为我市2021年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

  二、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内和林缘边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报市防火办审批。

  三、森林火灾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广大市民朋友要及时向当地村、组、乡镇办事处报告,或者拨打“12119”、“07344335024”、“07344338119”向市防火办报告,或者拨打“110”向市公安指挥中心报告。

  四、森林火灾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乡镇村组要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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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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